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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4-15 23:16

在吉隆坡,一名警官因收受贿赂而接受审判

In Kuala Lumpur, police sergeant claims trial for accepting bribe

吉隆坡,1月29日——两年前,一名女警察被控从一名男子那里接受3000令吉,作为不对其儿子涉嫌性骚扰案采取行动的引诱,她今天在会议法庭上对这项指控表示不认罪。

39岁的中士Nur Mastisha Maidinsha隶属于吉隆坡警察总部的性、妇女和儿童调查部门,他被指控同意从上述个人那里接受3000令吉作为贿赂。

贿赂是对性骚扰案件不采取行动的诱因,这是一项犯罪,将根据《刑法》第354条进行调查。

Nur Mastisha被指控于2022年10月1日晚上8点在吉隆坡警察总部犯下罪行,并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(a)条被指控,该法令可根据同一法令第24条受到惩罚。

如果罪名成立,她将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,如果贿赂可以以货币形式计算,她将面临不少于贿赂金额或价值的5倍的罚款,如果罪名成立,她将面临1万令吉(以较高者为准)的罚款。

早些时候,副检察长Nurul Atiqah Mohamad Alias提议以2000令吉保释金,并附加条件是被告向法庭交出护照,并每月向最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告一次。

Nur Mastisha没有代表律师,她要求较低的保释金,因为她被停职,必须照顾两个孩子。

法官阿祖拉·阿尔维(Azura Alwi)将保释金定为2000令吉,由一名担保人担保,并命令他每月到最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,并于3月7日重新审理此案,并指定一名律师。——马来西亚